熊老先生27年前向簡姓男子買金元寶,2年後才知買到假貨,他找來兒子和兩友人追債,惹上擄人勒贖官司;熊姓父子懼罪躲藏,被通緝了25年,直到今年3月老先生死亡,兒子被警方攔查才曝光行蹤。士林地院認為兒子替老爸出氣討債符合情理,難認有恐嚇意圖,且追訴時效10年前就完成,本案免訴。熊老先生雖被依懲治盜匪條例擄人勒贖罪起訴,但因已死亡,公訴不受理。士林地檢署起訴時指出,男子陳大福得知簡姓男子拿假元寶拐騙人財物,1991年時找來曾向簡買金元寶的熊老先生與兒子,再夥同共犯將簡強押上車,載往一家乾洗店逼他吐出150萬元。簡不但遭毆還被刀械威脅,他只好連繫妻子救命,付了62萬才獲釋。當年參與討債的熊姓父子、陳大福與另名陳姓男子被刑事局依擄人勒贖罪移送法辦;未廢止前的懲治盜匪條例擄人勒贖罪為死刑,熊姓父子「人間蒸發」。陳大福等兩人事後被依刑法妨害自由罪判刑,而賣假元寶的簡也入罪。今年3月10日熊老先生過世,而兒子也被警方查緝到案。已5、6旬的熊姓兒子說,當時老爸告訴他「我被騙錢了,跟我來」,他也不清楚發生什麼事,那時他只是在乾洗店外把風。簡坦承曾以假元寶行騙,但否認敲詐熊150萬元。士院認為父親帶兒子出門討債,未必得告訴兒子事情始末,加上簡也自陳曾詐欺,無法證明熊姓兒子有勒贖或恐嚇取財;就算成立犯罪,也只是妨害自由。本件追訴權早在2005年就消滅,士院判免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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